医药行业的 “两票制” 是规范药品流通秩序、降低药品价格等的重要政策举措,以下是具体介绍:
“两票制” 是指药品从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 1 家商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 1 家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
- 流通环节多:传统药品流通环节复杂,从生产企业到医疗机构之间可能经过多层经销商,导致药品价格层层加码。
- 价格虚高:多重流通环节和不透明的购销流程导致药品价格虚高,增加了医保基金和患者的负担。
- 商业贿赂:药品流通环节中的回扣和商业贿赂问题严重,影响医疗行业的公正性和药品安全。
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逐步推行 “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 “两票制”。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率先推行 “两票制”,争取到 2018 年在全国全面推开。
- 发票管理:药品生产企业向流通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开具一张发票;流通企业将药品销售给医疗机构时,应开具一张发票。
- 限制流通层级:从药品生产企业到医疗机构,最多只能经过一次流通环节,即只能有一个流通企业参与药品流通过程。
- 信息透明:各级参与药品购销的企业和医疗机构需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具和保存发票,确保药品流通过程的透明性和可追溯性。
- 偏远地区配送:为保障基层药品的有效供应,规定药品流通企业为特别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村医疗卫生机构配送药品,允许在 “两票制” 的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
- 紧急采购:为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和病人急(抢)救等特殊情况,紧急采购药品或者国家医药储备药品,可实行特殊处理。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对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流通经营,仍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 各省(区、市)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监督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是否遵守 “两票制” 要求,对违规的企业取消投标、中标和配送资格,并列入药品采购不良记录。
- 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公立医疗机构执行 “两票制” 的情况,对未严格执行的医疗机构进行通报批评甚至追究责任。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实行 “两票制” 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涉嫌犯罪的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 税务部门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的发票管理,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
- 减少流通环节:将药品流通环节从多个层级简化为一个层级,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药品的流通成本。
- 降低药品价格:减少中间商加价环节,有助于降低药品终端价格,减轻医保基金和患者的负担。
- 提高透明度:通过规范发票管理,增加药品购销流程的透明度,减少回扣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 加强监管:简化药品流通环节后,监管部门更容易对药品流通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药品市场的规范和健康发展。
在医药行业 “两票制” 背景下,涉及的 SAP 操作一般与发票处理相关,以销售发票和采购发票处理为例,具体步骤如下:
- 创建客户发票
- 进入事务码:使用事务码 VF01,可通过 SAP 菜单路径 “后勤→销售与分销→出具发票→开票凭证→创建” 进入。
- 输入发货通知单号:在凭证位置输入要开发票的发货通知单号,回车,系统自动将相关的订单 / 发货通知单数据复制到发票上,确认发票类型为 IV。
- 保存发票:核对数据无误后,点选 “保存” 按钮,系统提示 “凭证已保存”,记录发票号码。
- 查看客户发票
- 进入事务码:使用事务码 VF03,路径为 “SAP 菜单→后勤→销售与分销→出具发票→开票凭证→创建”。
- 输入发票凭证号码:在 “出具发票凭证” 字段输入所要查看的发票凭证号码,回车即可查看发票详细信息。
- 发票校验准备
- 设置默认参数:使用 SU3 事务码设置 IVFIDISPLAY=’X’和 IVAMOUNTADJUST=’X’这两个用户参数,参数值为大写 X。IVFIDISPLAY 用于控制发票校验过账时是否显示发票凭证和会计凭证,IVAMOUNTADJUST 用于控制发票校验数量变更时金额是否自动更改。
- 进行发票校验
- 进入事务码:使用事务码 MIRO,进入发票校验界面。
- 输入发票信息:输入公司代码、发票日期、供应商发票编号、采购订单编号等信息,选择相应的业务处理类型为 “发票”,勾选 “计算税额”,选择正确的税率,点击 “采用” 获取采购订单收货数据。
- 核对并保存:系统会根据采购订单和收货数据自动计算价税合计等金额,核对无误后,可点击 “模拟” 查看对应的应付暂估和进项税税额,确认无误后点击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