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首先,看看发出商品使用的场景:
跨月开票情况:当销售业务中出库与开票不在同一个月份时,为保证成本与收入的配比,企业可能会选择在出库时不计算成本,而是将商品计入“发出商品”科目。待开票时,再一并确认成本和收入。
客户暂不需要发票:在某些情况下,客户可能暂时不需要发票,或者由于报关、验收等原因无法立即开票。此时,企业也可能将已发货的商品计入“发出商品”科目,待条件满足后再开票并结转成本。
那么发出商品在会计中如何处理的呢?来看看
发货时的会计处理: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这一步是在商品出库但尚未开票时进行的,目的是将库存商品转为发出商品,以反映商品已离开企业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状态。
开票时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注意:这一步是在开票时进行的,目的是确认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并将发出商品的成本结转为销售成本。
至于您说的是否所有销售都需要计入发出商品科目的问题,在我看来是这样的:不是所有销售都需要计入“发出商品”科目。这主要取决于销售业务的具体情况和企业的会计政策。例如,如果销售业务能够实现出库与开票在同一月份完成,且没有其他需要延迟确认收入或成本的特殊情况,那么企业可能就不需要使用“发出商品”科目。